照亮成长路上“隐秘的角落”!
“一起去爬山”
“我还有机会吗”
“为你奏响小白船”
……
随着《隐秘的角落》热播
爬山梗一时火遍全网
观剧的同时
大家都注意到剧中
直击了「未成年人保护」
一起来看看其中
相关的法律问题
原著小说《坏小孩》
作者:紫金陈
《隐秘的角落》改编自推理小说家紫金陈的《坏小孩》。该剧表层剧情较为简单,讲述了三个小孩去景区游玩,无意间拍到一桩杀人案,从而卷入一系列充满悬疑与犯罪的故事。然而,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发现那些慢慢滋生的恶意,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可怕。除了张东升,该剧让我们最关注的就是朱朝阳、严良、普普三个小孩的遭遇和命运,他们将自己的躯壳晒在阳光里,灵魂却在阴暗的角落里彷徨,在善良的外衣下游离在犯罪的边缘。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引起广泛关注。
剧中十多岁的朱朝阳
一步步从老师家长眼中的
“好学生”走向“黑化”的道路
为什么他会成为
让我们脊背发凉的“坏小孩”?
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朱朝阳的父母早早离婚,母亲周春红带着他生活。母亲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冰箱里饺子自己煮着吃”“朝阳啊,妈妈只有你了”“大人的事你懂什么”......母亲成了强势的控制者,朱朝阳成了母亲手中的“工具人”,成绩单也是母亲唯一的骄傲。
而父亲对朱朝阳的爱就是给钱、吃饭、买东西,这让朱朝阳缺少精神上的关爱。原生家庭忽视了他真正的情感需求,这为他的毁灭埋下了伏笔。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单单是物质的给养,也需要有精神的灌溉;当然也不能唯成绩论,还要培养孩子社会交际、自我保护的能力。
严良是从福利院跑出来的孩子。父亲因为打架,被关进了监狱,严良则被送进了福利院,从而认识了失去父母、弟弟生病的普普。为了给普普的弟弟治病,严良带着普普从福利院逃了出来。逃出福利院后,严良为了生存而去打架斗殴,为了救普普的弟弟而去敲诈张东升,为了见到父亲而四处苦苦寻找。
家庭没有给予严良应有的关爱和庇护,反而只有民警老陈紧紧地牵挂他,民警老陈经过申请取得了对严良的监护。
6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第二次提请审议
草案二审稿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
对监护责任、校园安全等作出进一步规定
让我们在草案中寻找答案
01
家庭:人生的第一位保护
原生家庭缺失对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影响,前者的缺陷可能导致孩子缺乏关爱,继而出现明显的性格问题。
修订草案在“家庭保护”这一章中,详细列举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以及十一项不得实施的行为。
“委托照护”这个新鲜概念首次出现。
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02
政府:从源头塑造规范、加强保护
完善政府临时监护责任
二次审议稿完善政府临时监护的责任,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实践,完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具体情形。
增加三项规定:监护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因自身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增加司法机关保护措施
草案增加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简化办案相关程序,规定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要求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要求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应当客观、审慎、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03
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
校园本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来频发的校园安全问题却让人忧心。如何让孩子在校园更安全、家长更安心?
在学校责任方面,二审稿完善了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并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
尤其是年幼的孩子
他们对危险和侵害的认识往往很模糊
家庭、政府、学校等
应该共同发力
全方位覆盖保护
照亮他们成长路上
“隐秘的角落”
☀☀☀
END.
来源· 深圳政法综合自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文明广东、上海浦东法院
编辑· 政法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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